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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车冒充“二手车”老板 借车“生”钱落得作“债”自缚

点击数:1839 │ 发表时间:2017-09-04 00:00:00 

  深圳租车央广网吉安9月24日消息(刘玮、彭佐军)为搞钱花,租车行的车去抵押借钱,为补租车费和债务窟窿,只好租更多车子,最终,债务雪球越滚越大。24日,笔者从吉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,永新县王某频繁租车行的车去抵押借钱,已涉嫌合同诈骗被逮捕。

    “二手车”老板只换车不过户

    今年4月底,井冈山市荷花乡程某发现朋友刘某突然开上一辆“二手车”。据刘某说,他认识一个王姓老板,手里有许多赌场输了钱抵押的“二手车”,很多人找他买车,火得很。程某做生意急需“二手车”代步,便托刘某引荐,向王某买车。
    5月3日下午,经刘某介绍,程某在井冈山市新城区与王某商谈买车的事。最终,程某以4.2万的低价,买下了王某开来的日产小轿车。当时程某付给王某3万元,并约好余款在过户后付清。低价买好车,程某非常高兴,可他万万没想,他捡的不是便宜而麻烦。
    随后的日子里,程某一直催促王某办过户,可王某却以种种理由说该车办不了过户。程某便要求王某换能办过户的车,于是,王某象走马灯似的为程某连换5辆车,期间,还因车辆档次提高,程某加付了1万元给王某。到7月13日,王某交给程某的第6辆车竟在井冈山龙市被人开走了。
    与此同时,刘某的遭遇与程某一样,付了2.8万车款后,被换了4辆车也没有过户,最后,车被开走,钱也拿不回了。据刘某与程某私下里了解,井冈山、永新等地还有近10人与他们有同样的遭遇,被王某借走的钱金额累计达70余万元。

    “大客户”竟是大骗子

    龙某在吉安县城开了家租车行,今年6月,他遇上一位“大客户”。从6月2日至21日,一王姓男子先后在车行租了6辆车,而且租车的价格越来越高。望着定期收到的租车费用,龙某把王某视为大客户。可龙某还没高兴几天,麻烦事就来了。
    7月1日后,王某没向龙某付费了。经电话催促,7月5日,王某来车行结清租金。可此后,王某就不付租金了,龙某只好催促王某归还车辆。7月7日,王某带着龙某在井冈山市新城区找到一辆车,可开车人说王某欠他几万元钱,不肯还车。此时,龙某预感,王某可能将租的车抵押给别人借钱了。
    此后,王某不知踪影,龙某赶紧四处寻找自己租出去的车,到7月17日,仍有两部汽车车载GPS信号中断,无法找回。8月2日,龙某在吉安市区一宾馆发现王某,当即将王某扭送至吉安县公安局。吉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王某进行了深入调查,发现王某先后在吉安市区、吉安县、泰和县、永新县等地近10个租车行租了近40辆车,案发时,有10辆车未能归还,总价值近11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