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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1867 │ 发表时间:2017-09-04 00:00:00
为偿还高利贷,以租用车辆为名从租车行将车租出后,找人伪造车辆信息,再进行抵押借款。然而,机关算尽的肖景文最终难逃法网,云南省晋宁县检察院近日以诈骗罪将其批准逮捕。
肖景文在不能偿还他人高利贷的情况下,听人说租车典当可以变现。于是,今年2月25日,他以租车为名,在缴纳了5000元押金后从昆明某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租了一辆轿车。将车租到手后,肖景文又以1000元的价格让人帮忙伪造了假的行车证和机动车登记证,把车辆所有人变更为自己。次日,肖景文用该轿车和伪造的行车证、机动车登记证作抵押,向被害人王某借款5.5万元。钱到手后,肖景文感觉此办法可行,又租来一辆宝马车,用相同手段变身“车主”后向被害人应某抵押借款10万余元。3月11日,肖景文被公安机关抓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