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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1840 │ 发表时间:2017-09-04 00:00:00
租用他人车辆前往商品批发市场,通过允诺继续租车骗取对方信任,然后以货款不够为由诈骗车主钱财。10月17日,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。
李某是常州金坛人,无业,曾因盗窃和诈骗被判处刑罚,但他出狱后仍不思悔改,年纪轻轻的不安心找工作,而是挖空了心思琢磨怎样才能不劳而获。
8月4日,李某从溧阳打了一辆车来到常州市天宁区九龙金三角商品批发市场,他谎称自己是做生意的,到批发市场进货,一路上和司机有说有笑,很快就骗取了司机的信任。
快到批发市场的时候,李某假装接了个电话。
“要这么多货款啊,我身上带的钱不够,那我凑一凑好吧。”说完就挂了电话。
“哎呀,你看看我,出门进货货款都没带够,也没想到货款这么多,师傅我还差900块钱,你能不能先借我用下。 ”
“放心,一会我把货放你车上,你给我拉回去,到家我连同车费一起还给你。”见司机有疑虑,李某马上凑上前劝说司机。司机打消了疑虑,借给李某900元。
李某拿着钱进批发市场转了一圈,悄悄地离开了。